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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 學年度入學通識課程修習原則
日大學部 & 四技部 - 104 學年度入學之通識課程修習規定 一、「一般通識課程」修習原則 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 日大學部、四技部學生修習一般通識課程,每學期至多修習 2 科目 4 學分,須由 8 大類領域中修習 6類 (含)以上領域,共修滿 18 學分始得畢業。
二、「一般通識課程」選課方式
三、共同核心課程 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
四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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