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識中心
歡迎光臨通識教育中心網站
|
106學年度入學通識課程修習原則
進修部學士班 106 學年度入學之通識課程修習規定
一、共同核心課程 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:
二、「一般通識課程」修習原則 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
※「一般通識課程」選課方式
●初選選課:採隨選隨中方式,於學校公佈選課期間內,由學生自行上網勾選 1~2 門通識課程。 ●加退選方式:於學校公佈加退選期間內,由學生自行上網更換或補選課程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