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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清單
106學年度入學通識課程修習原則

日大學部學士班 106學年度入學之通識課程修習規定

一、共同核心課程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 :

共同核心課程

學分數

開課年級

辦理單位

校特色課程

健康與保健

2

日大二年級

通識教育中心

健康產業概論

2

日大二年級

通識教育中心

國文

2

日大一年級

通識教育中心

英文閱讀(一)、(二)

22

日大二年級

外語中心

英語聽講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

1111

日大一、二年級

外語中心

資訊科技

2

日大一年級

通識教育中心

育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

1111

日大一、二年級

體育室

服務學習(一)、(二)

11

日大一年級

通識教育中心

學分總計

22

備註:

1.英語聽講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為必修各 1學分,分四學期開授,每週上課 1小時。

2.育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為必修各 1學分,分四學期開授,每週上課 2小時。

3.務學習(一)、(二)為必修各 1學分,分二學期開授,每週上課 2 小時。

二、一般通識課程(轉學生需依所轉入年級之規定修習)

一般通識課程六大類領域

修習原則

文學與藝術

1.每學期至多修習 2 科目4 學分(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不在此限)

2.共修滿 14 學分。

歷史思維與世界文明

心理與健康科學

哲學與道德思考

物質科學與財經管理

公民意識與全球思維

※「一般通識課程」選課方式:

初選選課:於學校公佈選課期間內,由學生自行上網勾選 1~2 門通識課程。

加退選方式:於學校公佈加退選期間內,由學生自行上網更換或補選課程。